焦点:填报志愿有调整
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还做了两个方面的调整。
(1)调整了普通类招生志愿设置方式
为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今年辽宁省普通类第一批本科A段、第一批本科B段、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专科(高职)批次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求志愿设置: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每个批次(段)后设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2)调整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
2008年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分三个批次: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7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不设批次服从志愿;第二批包括其它普通本科院校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最后为艺术类(高职)院校批次,设2个院校志愿和一个批次服从志愿。第二、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1个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各个批次的院校。
焦点:高考志愿的设置
今年辽宁省高考志愿设置如下:
◆普通类(文史、理工)
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A段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7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学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校其他专业志愿栏。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系科、专业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普通类的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志愿栏下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批次其它院校,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文史、理工)
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均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和无条件服从志愿;专科高职院校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志愿和1个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四个批次的院校。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体育类(文史、理工)
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录取院校均设1个有序志愿、两个平行的参考志愿;三批本科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录取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