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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时间:2008-06-19 点击: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我省2008年新高考方案的总体要求,为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我省招考信息化建设水平,从2008年起,我省考生将通过远程网络填报高考志愿。现就网上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后,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1)第一阶段: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师范(本科)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填报对象
填报时间
确认时间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本一、本二院校志愿)
6月27日 —28日24:00止
6月27日 — 6月29日
(8:30—17:00)
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
6月29日 —30日24:00止
6月29日 — 7月4日
(8:30—17:00)
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
7月1日 —2日24:00止
7月1日 — 7月4日
(8:30—17:00)

 
(2)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填报对象
填报时间
确认时间
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上的考生(具体分数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前公布)
7月29日 —31日 24:00止
7月29日 — 8月4日 (8:30—17:00)
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下、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考生
8月1日 —2日24:00止
8月1日 — 8月4日
(8:30—17:00)

2.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序号
填 报 及 确 认 时 间
填 报 批 次
1
7月11日 (8:30-15:00)
普通类提前批次本科
2
7月16日 (8:30-15:00)
普通类提前批次专科
艺术、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
3
7月20日 (8:30-15:00)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4
7月22日 (14:00-17:00)
艺术、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5
7月26日 (8:30-15:00)
普通类本科第二批
6
8月10日 (8:30-15:00)
普通类本科第三批
7
8月17日 (8:30-15:00)
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
8
8月20日 (8:30-17:00)
8月21日 (8:30-11:00)
普通类高职(专科)

二、组织管理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及时发放《江苏招生考试》(2008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应组织考生在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可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

6.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 7月2日 12时和 8月2日 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7.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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