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是几分?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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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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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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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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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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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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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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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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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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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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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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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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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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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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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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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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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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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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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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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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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需待第二批录取结束第二次志愿填报后划定公布。
2、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在已填报公安高专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公布招生计划的1:2划定。各校录取工作在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2.各批次的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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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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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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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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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本科院校(专业)和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同时远程网上录取及3所公安高专远程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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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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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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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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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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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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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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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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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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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查询录取结果,均需使用成绩查询码,途径有:
1、可通过招生院校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
2、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查询;
3、可到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查询;
4、可到信访咨询处查询。
4.控制线,投档线,录取线有什么区别?
(1)控制线全称为各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本年度各批次文、理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投档线全称为高校录取投档线,本市今年一、二、三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分文科和理科分别排序,按最多不超过高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一书中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排在最后一位的考生成绩即为该高校投档线。投档线不是事先公布的,而是在对高校投档完成后自然形成的。
(3)高校录取分数线简称录取线,是各高校实际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同一招生高校的不同专业是会不同的)。录取线也不是事先公布的,而是在高校完成录取后产生的。
5.什么是投档比例、应投档数,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当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实际高考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分值的总和)达到某科类某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后,考虑到高校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匹配问题,允许高校调阅超过计划数一定数量的考生档案,调阅数与计划数之比就是投档比例,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向各招生高校按投档比例投档。
投档比例乘以招生高校某科类某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即为该校某科类某批次的应投档数。
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高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一书中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的105%。
6.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都实行平行志愿吗?
不是。根据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平行志愿政策只适用于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以及第三批的高职(专科)。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仍按以前的规定投档。提前批仍按120%的投档比例投档,特殊类型的专业,如军事、公安专业由于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更为严格,投档比例会应高校要求适当提高。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并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类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档案将全部投至志愿高校,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事先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7.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二、三批次投档及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每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录取。
(1)平行志愿录取
录取过程为:排序 → 检索(分档)→ 投档 → 录取 → 确认
第一步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别按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有自己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应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应投档数未满的高校,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的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地同时完成的。
第四步录取: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第五步确认:高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回传给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一旦完成录取就办理录取手续。已经分档至高校但由于不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的未录取考生档案也传回招生录取现场。
(2)加分投档考生录取
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外省市院校,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经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仍有缺额,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征求志愿前,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这些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加20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由外省市招生院校按照规定录取。
(3)农林、石油、地质等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
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的农林、石油、地质等外省市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含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经学校提出,可不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接进行降分录取。
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降分幅度可在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至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二批本科院校降分幅度可在第二批线下至规定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院校确定。降分录取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第三批高职(专科)则不得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⑷征求志愿录取
上述三个流程结束后,各批次被退档的考生和没有被投档的线上考生一同进入征求志愿程序。征求志愿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及录取方式进行。
⑸除农林、石油、地质等的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
除农林、石油、地质等的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院校录取时,经平行志愿、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学校提出要求,可予以降分。降分幅度及录取规定同农林、石油、地质等外省市院校的降分录取。









